1月8日下午,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举行2008年第一次类别股东大会,并对《公司向新加坡航空公司、淡马锡和东航集团定向增发H股议案》进行表决,结果同意占22.38%,反对占77.61%,致使东航与新航合作方案遭到否决。
对于中航有限表示将于两周之内提出新的竞购方案,东航方面昨晚抛出重磅,首次对中航有限的大股东身份提出了质疑,认为此前中航收购东航股份涉嫌违规,同时指出中航收购东航股份有悖去年通过、今年8月即将实施的国家《反垄断法》。
但中航集团相关负责人昨晚对此表示,中航的每一步计划都是按决策程序提出的,根本不存在任何违规问题,同时还表示完全有诚意和信心促成与东航的合作,并将在两周内提出一份详尽的合作计划。
中航收购东航股份细节首次披露
东航方面昨天表示,作为国有企业的中航集团此前通过其香港子公司中航有限不断增持东航H股,并成为东航第一大H股股东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国资委的有关规定,因此中航有限作为东航大股东的身份难以得到认可。
根据国资委2007年6月实施的《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国有单位在一个会计年度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净受让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5%的,国有单位应将其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方案事前报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因此,东航认为,中航集团的增持行为未获得批准,是违规的。
港交所的交易信息显示,2007年4月26日,中航有限在连续两个交易日内,增持东方航空1700余万股股票,持股比例由4.92%上升至6.02%;5月3日,中航有限增持东航600万股H股,每股平均价为2.32港元,涉及资金1392万港元,持股量由原来的7.88%增至8.26%;5月21日,中航有限以每股平均价3.69港元增持400万股东方航空股份,持股量由9.81%增至10.07%;9月4日,中航有限以每股6.512港元的价格再次增持东航1750万股;其持股量由东航H股复牌前的10.07%增至11.02%;11月29日,中航有限又进一步购入东航430万H股,其持有东航的股权从11.8%增加到12.07%。在东航1月8日的股东大会之前,曾有东航H股小股东致信香港证监会,对中航的股东身份以及将来有可能在股东大会上行使否决权表示质疑。
该小股东认为,国航是东航的直接商业竞争对手,而东航H股股东中航有限是国航的母公司中航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因此双方为利益相关方,不可以行使否决权(投反对票)。但国航董秘局相关负责人随后对此表示,中航此前已有多次增持,而港交所并没有叫停,这说明并不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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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媚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