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九龙治水、政出多门”的分散管理模式,成立统一的能源主管部门,这一前景业界已经期盼了整整15年。在今年的“两会”上,机构改革的“东风”能否吹开“能源部”的大门?抑或是,它将再次妥协,以“能监会”的形式出现在人们面前?
“能源部”现身?
成立能源部这样一个高层次和高级别的能源管理机构已经是迫在眉睫。借机构改革的东风,呼唤多年的能源部能否在今年的“两会”上现身?
今年的“两会”召开在即。对此,能源行业的最大期盼可能就是成立“能源部”了。自从1993年撤销能源部以来,“重建”的呼声就一直没有停止过。在今年的“两会”上,能源业这一十五年的期盼能否美梦成真?
《能源法》倒逼
1988年4月,国家合并了煤炭、石油、水利电力、核工业等部门的政府职能,成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冠以“能源部”名称的部级单位。结果,仅仅5年之后,“能源部”便遭撤销。从1993年至今,国家能源管理体制虽屡有变动,但“能源部”再也没能回到人们的视野。
在能源部成立之初,反对的声音很强烈。及至能源部真被撤销,呼唤重建的声音却渐渐占据上风。这期间,国家相继成立了能源局、国家能源领导小组(能源办)。但是,这与人们期盼中的“能源部”无论在规格还是职权上都相距甚远。
2007年,中国GDP增长率高达11.4%,创下13年来的新高。在高昂的GDP数据后面,是国民经济发展对能源的旺盛需求。而能源供给却是捉襟见肘、窘态百出。愈演愈烈的“油荒”、“电荒”、“煤荒”,层出不穷的煤电油运紧张,都显示出成立能源部这样一个更高级别的部门来统领能源业发展已经是刻不容缓。
去年12月3日,历经磨难的《能源法》终于揭开了神秘的“面纱”,开始向社会大众公开征求意见。人们惊喜地发现,该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明确写道:“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能源工作”。何谓“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业界普遍解读:此即为“能源部”。
“依我个人理解,统一管理全国能源工作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也就等于是能源部,这两个可以画等号。”一位参与《能源法》起草工作的资深专家向记者说道,“法律条文不可能直接写上要成立能源部。”
但是,记者从《能源法》起草专家组的副组长、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会长叶荣泗那里得到的却是不同的回答。对能源部能否成立,他没有以经典的“很重要,很必要,有可能,不一定”12字来作答,直接说道:“谁知道呢,一会说要成立,一会说不成立。这得看党中央国务院高层领导的意思。”
虽然起草专家不置可否,但有一点却是不容置疑的,那就是:《能源法》起草工作一步步向前迈进,已对成立“能源部”形成倒逼之势,这必将推动“能源部”的尽快诞生。
假如2009年《能源法》真能出台,那该法律所规定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必定在此前诞生。业界公认的观点是,如果能源部晚于《能源法》诞生,这部能源领域的基本大法将缺失执行主体。这也意味着:这部总理亲自点题、发改委强势操办的法律将会面临着“空转”的尴尬局面。很显然,这是谁也不愿意见到的局面。
那先于《能源法》诞生的那一年会是哪一年呢?会是就在我们手中的2008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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