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到,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干预过多,需改善经济调节。
新华社昨天授权发布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表示,“做好发展规划和计划、财税政策、货币政策的统筹协调,形成科学权威高效的宏观调控体系。”《意见》坦承,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干预过多,需改善经济调节,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经济活动。
经济学家们认为,《意见》说明本次大部制改革将涉及宏观调控部门,“权威”宏观调控体系的提法更是耐人寻味。
日前,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意见》在提及“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时,首先便将关注点投向了“宏观调控”。《意见》称,将“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的职能,做好发展规划和计划、财税政策、货币政策的统筹协调,形成科学权威高效的宏观调控体系”。
十七大报告曾指出,要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值得注意的是,中央本次在《意见》中首次提出了“科学权威高效”宏观调控体系的概念,呼应了十七大的提法。
“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对微观经济运行干预过多。”《意见》强调,改善经济调节,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经济活动,增强宏观调控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严格市场监管,推进公平准入,规范市场执法,加强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领域的监管。加强社会管理,强化政府促进就业和调节收入分配职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意见》的提法与大部制的关系紧密,说明基本上此次大部制改革将与宏观调控部门有关。”花旗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沈明高认为,两会期间可能就宏观调控各部门间的协调问题作出一些新的安排。事实上,在《意见》提到“做好发展规划和计划、财税政策、货币政策的统筹协调”时,已相当明确指向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央行三大部委。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孙立坚认为,由于宏观调控各部门是“平行单位”,各部门的政策某些时候存在互相抵触的情况,从而导致调控效果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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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明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