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费用完成“项目验收”
记者多方证实,因卷入帝景苑事件,上海市规划局已有唐文青、吴建刚两名官员被检察机关调查,另有上海规划系统数名人员被查。一位接近上海市规划局的人士称,问题出在“项目验收”环节。
接近荣福房产的人士则进一步指出,该公司在2003年底付出一笔超过300万元的“政府规费”,或与案情有涉。
根据荣福房产的对账结账信函,这笔“政府规费”缘于“项目超规划”,其中94万元罚款分别由设计方华东建筑设计院、开发方荣福房产上交上海市规划局;另有206万元,则以一份电梯大厅装修合同的名义,分四次付予上海清建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荣福房产在内部通报时,称清建公司为上海市规划局下属公司。
工商资料显示,清建公司为一家成立于2000年的私营企业,注册资本50万元,持股80%的大股东吕新尧年逾70,是南市粮食局退休员工;另有20%股份为黄小妹持有,后者也是离退休人员。
关联人士称,除了打点规划系统,上海房地局方面亦不能绕过,在帝景苑购房的朱文锦,其间出力不少。
为了减少公建配套成本,荣福房产曾与上海鑫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委托包干合同》和《管理合同》,约定由鑫尊负责楼盘所涉公建配套工程,与相关部门协调,保证荣福房产须上缴政府的公建配套面积从原总面积的7%降至4%,并通过验收。
所谓公建配套,系指开发项目中,为处理社区公共事务、开展社区活动所必要的公益性事业所需用房。项目完工后,由开发商向房地部门提交,普通住宅项目所需公建配套比例,大多要求在项目建筑面积的5%以上。
在实际操作中,若开发商不能提交足够公建配套面积,可以货币代缴。上述包干合同正是基于这一形式。而合同所提及的部门,实际操作中主要指上海房地局以及徐汇区对口接收的政府部门。
合同显示,委托包干价格为2730万元,另支付300万元管理费。这意味着,开发商支付鑫尊建筑3030万元,由后者全权打理公建配套一应事宜。
3000万元“打理费”的最终流向不详。荣福房产股东方代表进一步指称,除了这笔3000万元,另有数千万元公司资金通过鑫尊流出,去向不明。
根据上述两份合同,约定的委托包干期为200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但合同落款处均未注明签约时间。
工商资料则显示,鑫尊至2004年8月方始成立,注册资金亦为50万元,自然人刘小英、刘芳分持80%、20%股份。两人身份不详。
与清建公司极为类似,2005年之后,鑫尊再未进行过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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